雾一直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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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不其然,利希特发烧了。
他昏睡了很久,期间清醒过一次,爬起来吃了点退烧药,又迷迷糊糊回到被窝里睡觉。他感觉自己的灵魂正在被恶魔搅拌、抽拉、吸取,身体失去了对重力和重量的感知,好像悬浮在空中,而大脑却在不断下沉。
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,身体已经不再滚烫,视野清晰了许多。他想起自己杀人的事情,想起失踪的皮特的尸体和手枪,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在一瞬间倒流。他拨开床边的窗帘,窗外还在下着倾盆大雨,天空灰暗阴沉,压得人喘不过气。利希特看向床头的时钟,指针直指下午两点,他不能再躺着了,必须尽快回到那片树林,去寻找消失的尸体和凶器。
利希特换上一身深色的衣装,戴上一顶平顶帽,围上一圈围脖,遮住自己的下半张脸,他拿上钥匙和雨伞,打开房门。看见门口墙上的信箱里被塞了两份东斯特镇日报,利希特的太阳穴突突直跳,他赶紧把报纸拿回房间里查看。
报纸已经更新到9月14日,而利希特是在9月12日晚上十点之后杀害了皮特,这意味着他已经错过了一天半的时间去处理尸体和凶器的失踪问题。那么在他昏迷的时候,小镇上有没有传来什么人口失踪或者发现尸体的风声?利希特紧张地翻阅报纸,一个字母都不敢放过。万幸的是,报纸上没有刊登任何寻人启事,也没有发布任何有关发现尸体的报道。利希特松了口气,但又不得不继续头疼尸体和凶器的问题。
他收拾好一切,再次出门。
利希特住在一幢年代久远的小公寓楼里,这一整幢公寓都是房东阿尔玛太太的财产,她把公寓的户房出租给各种各样的房客,去哪都带着她的钥匙串儿,仅凭这个,她不用工作就能保持滋润的生活,她经常来找租客们聊八卦、打桥牌,什么能让她快活她就做什么。
这幢公寓一共四层八户,利希特住在第三层。他沿着破旧的楼梯往下走,刚走到第二层就听到楼下传来阿尔玛太太的大嗓门。她又来找一层的房客打桥牌了,听上去似乎输了很多,所以心情很不好。
“都怪这该死的天气!”她抱怨道。
“是啊。”和她一块儿打桥牌的其中一位房客出声应和,“从前天晚上一直下到现在,真是疯了,衣服都烘不干,鬼知道还要下多久……”
另一位房客开玩笑:“不会要下四十个日夜吧?把东斯特淹了,咱都坐诺亚方舟去!”
“哈哈,上帝才懒得救你这个赌鬼!”
“哼,我又没杀人,上帝凭什么不救我……”
利希特目不斜视地路过此处,房客们调笑的话语触动不了他半分。他怎么会相信上帝?他是靠自己的本事活下来的,要是等上帝来救,他早就不知道饿死在贫民窟的哪条臭水沟里了。
这次的杀人遗留问题也一样,除了他自己,他不会相信任何人。
利希特披上雨衣,一手撑伞,一手骑车。雨下得很大,街上没有什么行人,偶尔有马车经过,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那个雨夜,一个人背负着一个染血的秘密,独自骑行在荒凉的路上。
利希特再次失望了,他没有找到任何尸体被转移的痕迹,长时间的暴雨洗去了那片树林里发生过的一切,他翻遍了每一棵草,每一棵树,雨水和泥土烂成一团,无辜地告诉他自己什么都不清楚。
利希特又以树林为圆心向四周扩大范围找了几百米,依旧一无所获。他绝望地趴在自行车的车头上,心想,到底是谁带走了尸体和凶器?他的目的是什么?这样做对他来说究竟有什么好处?……利希特毫无头绪,越想越头疼,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又变得很不舒服,只好骑车回家。
一打开房门,利希特就听到电话机刺耳的铃声。他接通电话,话筒里传来仓库主管粗鄙的漫骂:
“你个**养的东西!这两天滚到哪去了?打那么多通电话都不接,还不快回仓库接班!你不想活我还要挣钱!”
利希特把自己发烧的事情告诉了仓库主管,他嘴上诚恳地道歉,脸上却毫无表情。仓库主管懒得多听牲畜的借口,大发雷霆扣光了他这两天的工资,还叫他用加班的时间补回旷工的工作。电话被挂断,利希特有气无力地倒在沙发上,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。
接下来的几天他只能按部就班地工作,维持正常的社交,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。他每一天都提心吊胆地翻阅东斯特镇日报,生怕发现关于皮特的寻人启事和失踪报道,也害怕看见什么有关尸体的刑侦新闻。很快到了周末,整座小镇风平浪静,没人在意皮特的失踪,甚至有条和皮特同名的宠物狗走丢了都有人登报寻找,而皮特的死亡好像真的被那场持续了三天三夜的暴雨带走了,不留痕迹,无人觉察。
这将近一周的时间里,利希特也并非无所作为,他只要回到家就会不断地思考尸体和凶器的去向。他可以肯定,尸体和凶器一定是被某个认识自己的人发现了,也被那个不知名的人处理了,甚至是帮他处理的。如果尸体是被一个无辜的路人发现,警署最迟第二天就能接到报案;如果尸体是被皮特的仇家或是狐朋狗友发现,也不可能这么多天毫无风声。凶案被隐瞒到现在,得利的只有利希特一人,这是很不可置信的事情。世界上不会有人帮一个陌生人处理尸体,那个帮他处理尸体的人一定认识自己,不知道他手上握着这样的把柄究竟想要如何,利希特明白,没有明码标价的东西才是最昂贵的。
他绝不容忍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悬浮在自己的头顶。无论那家伙是出于什么目的替他收拾了尸体和凶器,他都要把那位“好心人”找出来,彻底清除隐患。
昏黄的灯光映出一张应该去教堂日夜唱诗的纯美面孔,但他现在要做的都是魔鬼才做的事情。沾了血的手是洗不干净的。利希特想,为了隐藏一桩血案,只能用另一桩血案来彻底掩盖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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